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
1.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制定与实施。
2.负责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及申报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增列及动态调整。
3.二级学科(交叉学科)自主设置审核及申报工作。
4.推进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水平学科(群)建设项目落实。
5.承担学校学科规划(建设)领导小组秘书处工作。
6.统筹协调全校学科建设事务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