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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

1.研究国家“双一流”和省“双特色”建设政策,对我校“双一流”“双特色”建设进行统筹协调与管理。

2.负责大学战略管理研究,积极推进学校战略管理制度的完善,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,提出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建议及年度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。

3.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提出事业有关的改革、发展设想和建议,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。

4.研究、编制学校的综合改革方案,协调、推动综合改革方案的落实。

5.负责专项规划的申报、立项、实施以及结项、验收等工作;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,对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开展绩效评估,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与效益。


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负责组织拟订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,并督促各部门实施。

2.负责学校学科建设项目和内容的总体设计,研究调整学校学科建设规划、学科结构和布局。

3.负责组织校级学科建设项目的遴选、建设、管理及考核;负责上级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建设管理。

4.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,加强各学院的学科建设;组织对学科带头人、学科团队带头人的遴选、培养和管理。

5.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,加强硕士授权单位的建设。

6.负责博士、硕士学位点的申报、规划及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校学科规划(建设)领导小组秘书处日常工作。

8.做好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