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保证本学期发展规划(学科)、科研、研究生教育工作顺利开展,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将于3月6日—3月10日到各学院进行走访。
请各学院负责发展规划(学科)、科研、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或助理结合周工作计划及学院工作实际情况,于3月3日下班前将走访时间、地点报至发规处,协调确定。
发展规划处(学科办) 科研处 研究生院
2023年2月28日